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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職業災害領取補償金,要不要報稅、扣稅?

勞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雇主依法支付醫療費、不能工作期間的工資補償,甚至因失能而支付一次性補償,這些款項是否要繳個人綜合所得稅?雇主支付時,應否辦理扣繳?

判斷關鍵不在於「錢是不是由公司支付」,而是這筆給付的法律性質究竟屬於損害賠償,還是額外的薪資、補助

依財政部過往函釋,只要屬於雇主依法應負擔、具有填補職災損害性質的款項,即被歸入《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免納所得稅-也就是非課稅所得。

👷參考案例:工廠員工發生職業災害

假設王先生任職於一家製造公司,操作機器時不慎受傷,造成右手嚴重骨折,需要住院治療並休養6個月,期間無法工作。

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除了負擔王先生:(1)必要的醫療費用外,(2)在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仍按原領工資給予補償。後續如果經醫院診斷,王先生因職災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公司還可能依法(3)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

這些款項雖然都是由「雇主」支付給「員工」,但並不是勞工提供勞務所換取的普通薪資,而是法律要求雇主負擔的職災損害補償。

✅函釋一:法定職災醫療費補償,不列入薪資所得

財政部101年5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100549630號函指出,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補償其必要醫療費用,性質上屬於補償金而非工資

因為這類醫療費原本就是雇主依法應負擔的費用,所以不視為勞工取得的薪資所得,得免納所得稅。

但這則函釋也劃出重要界線:如果公司支付的是依法本來不必負擔的員工醫療費用,就可能屬於一般補助費,反而應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函釋二:醫療期間不能工作,原薪補償也免稅

財政部88年8月11日台財稅第881933640號函進一步說明,勞工因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不能工作,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前段,按照勞工原領工資數額支付的補償金,屬於損害賠償性質

因此,即使補償金額與員工原本的月薪相同,因為勞基法的特別規定,它在所得稅上就被定義為「損害賠償」的性質。

換句話說,王先生休養6個月期間,公司依法按原薪給付的職災補償,原則上可以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免納所得稅。

✅函釋三:喪失原有工作能力,40個月平均工資補償免稅

財政部84年11月15日台財稅第841657446號函則處理更嚴重的職災情況。

如果勞工因職業災害,經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財政部函令同樣將之定性為損害賠償性質。

因此,這筆金額即使相當可觀,但性質上應是補償喪失原有工作能力的損失,而非提供勞務而取得的報酬,勞工取得時仍可適用所得稅免稅規定。

🎁函釋四:政府發放的職災慰助金,也可能免稅,但法律基礎不同

除了雇主支付的職災補償外,部分地方政府會依自治規章,另外發給職災勞工慰助金。

財政部98年5月7日台財稅字第09800219300號函指出,某縣政府依「勞工職業災害慰助金發放實施要點」發放的慰助金,性質上屬於政府之贈與,因此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這裡要特別注意,其免稅理由與前面三種情況不同。前三者是因為具有「損害賠償性質」,這一則則是因為屬於「政府贈與」,兩者雖然結果都是免稅,但性質各有不同,適用的所得稅法細款項目並不相同。

⚠️額外慰問金、生活補助,不一定跟著免稅

實務上最容易混淆的是,公司在依法支付職災補償之外,基於員工照顧或福利政策,再另外發給一筆「慰問金」、「生活補助」或「特別補助」。

例如王先生依法取得醫療費補償與6個月工資補償後,公司又另外發給10萬元慰問金。若這10萬元並不是《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律要求雇主負擔的損害賠償,而只是公司額外給予員工的補助,原則上就可能屬於薪資所得中的補助費,必須計入所得並依法辦理扣繳。

因此,同樣是在職災之後收到公司的錢,一筆可能免稅,另一筆卻可能要課稅。

🔍四則函釋其實可以整理成一條判斷主線

這四則財政部函釋背後的邏輯相當一致:先確認「誰支付」,再判斷「為什麼支付」。

如果是雇主依法負擔,而且給付目的在填補職業災害造成的醫療、不能工作或失能損害,則是具有損害賠償性質,可適用所得稅免計入所得課稅的規定;如果是政府依規定發放的慰助金,則可按政府贈與的法律性質免稅。

反之,如果只是公司額外提供的福利、慰問或補助,而欠缺法定損害賠償性質,就不能僅因名稱寫著「職災補助」而當然免稅。

📌企業實務上,最好把「法定補償」與「額外補助」分開

對企業而言,處理職災給付時,最好在薪資表、會計傳票及給付明細中,把法定職災補償與其他慰問金、補助費分開列示,並保留職災認定、醫療證明及給付依據。

這不只是會計分類問題,更直接影響員工是否要繳所得稅,以及雇主是否負有扣繳申報義務。

Prof. Stefan Huang
Prof. Stefan Huang
Associate Professor in Tax and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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