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615629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洪連盛
受台灣人控制之境外公司課稅新制度(CFC)施行時間即將明確,稅捐機關通常對新制度施行在落實上定會有其規劃與作為。
Q1:稅捐機關除了透過個人主動申報外無其他管道可以掌握個人CFC嗎?
- 稅捐機關可以從其他管道取得個人的境外公司資訊,例如常見個人透過境外公司投資大陸或台灣,實務上都須向投審會報備或報准。
- 大股東個人透過境外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更是可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一覽無遺。
- 更有的是遭金融機構洗錢通報或有心人檢舉,都是可以獲知管道。
Q2:稅捐機關對於境外公司有實質營運可豁免CFC規定的見解為何?
稅捐機關制定的審查要點規定,境外公司豁免CFC須同時符合
- (1)有當地雇員並有支付薪資與執行公司事務之證明,且秘書公司或信託公司不算是當地雇員;
- (2)須擁有或承租當地房產,且有水電費佐證,非僅擁有郵政信箱;
- (3)投資收益、股利、利息或租金收入等消極收入須小於10%。(按:這個應該最難)
Q3:稅捐機關如何審查境外公司財務報表?
境外公司財務報表可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亦可以自行提出文據證明財報真實性。參考國內經驗:
- 公司財報當有會計師簽證時,稅捐機關通常以財報書面審查為原則,有疑問通常先請會計師補充說明。
- 若是未經會計師簽證,通常稅捐機關會直接就帳簿表冊以及原始憑證進行查核,有疑問可能要求提示相關合約、資金流程,或是向交易對象查證。
- 對於交易較為複雜者應思考經會計師簽證較佳。
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106 年 09 月 22 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