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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也曾被國稅局追稅?《我的奮鬥》版稅的避稅與免稅歷程

日前買了一本有趣的雜書-「逃稅的世界史-從帝國興衰到避稅天堂,形塑今日全球樣貌的關鍵密碼」,隨手翻到元首希特勒大大,崛起過程寫的「我的奮鬥」一書,成為暢銷書,他自己也成為暢銷書作家,卻不想申報鉅額的版稅,瞎扯那本書是政治綱領,他政治活動的一部分,掩蓋他開豪車的不明所得來源….

現在讀起來,確實不少政治人物的財產與金流,掰開來看都是很有趣的課題呢!

查了一些網路資料,整理元首逃稅、避稅、躲稅的大致故事如下:

1925年,希特勒出版《我的奮鬥》。這本書後來成了納粹最重要的宣傳聖經,也為他帶來滾滾版稅。但鮮為人知的是,掌權前的他,曾和慕尼黑稅務局鬥得不可開交——主張政治開銷能當寫作費用扣,還因為買豪華賓士被懷疑報稅不實。掌權後呢?欠稅直接一筆勾銷,從此徹底免稅。

沒收入,卻開得起豪華賓士?

1924年啤酒館政變失敗,希特勒蹲進蘭茨貝格監獄寫《我的奮鬥》,希望靠出書擺脫長期依賴富有支持者的日子。他跟出版社談的版稅超優渥:每本抽2帝國馬克(約定價16.6%),是當時一般版稅的兩倍。

1925年預付稿酬到手,他立刻買了一輛超過20,000帝國馬克的豪華賓士。

問題來了。同年5月,慕尼黑東區稅務局要求申報所得,他卻回:「1924年以及1925年第一季,我完全沒有任何收入。」生活費全靠銀行貸款。事實上他借了45,000帝國馬克,大部分由支持者代還。

一個聲稱沒收入的人,竟然買得起這種車?稅務局開始追查。

政治活動的開銷,可以扣稅嗎?

1925年第三季,他終於申報收入11,231帝國馬克,卻同時列報6,540馬克費用加上2,245馬克貸款利息。自己算出的應稅所得只剩2,446馬克。

理由很有趣:他主張既是政治人物(Politiker)也是作家(Schriftsteller),兩者根本分不開,就像旅行作家的旅費也是寫作成本。因此每月500馬克交通費、秘書與助手費用,都該算取得所得所必要的費用(Werbungskosten)。他還強調自己不喝酒、不抽菸,生活極節儉。

實際呢?他常出入餐廳、咖啡館,也愛看電影與華格納歌劇。

慕尼黑稅務局沒完全買單。到1932年為止,對他的高額費用通常只認列不到一半。這個爭議放到今天依然有意義:當政治活動、社交與營利交織時,哪些支出真的「必要」可以扣?

當上總理,費用直接打五折

1933年希特勒當上總理,《我的奮鬥》銷量暴衝,當年約賣100萬冊,申報收入高達1,232,335帝國馬克。

稅務制度開始為掌權者讓路。財政部高階官員特別批准:這本書收入的50%可直接列為必要費用,不用提出證明,也不用接受查核。

於是約123萬馬克扣掉61.6萬,應繳所得稅約29.7萬馬克。他還是沒有如期繳。

到1934年10月,積欠的所得稅、教會稅、婚姻補助費、營業稅加上預繳稅款,總計405,494.40帝國馬克。

1935年:稅務局不再向他課稅

最震撼的發生在1935年。財政部與慕尼黑財政機關協商後,所有欠稅全部免除,相關程序也終止。

3月12日,希特勒正式脫離德國一般稅務行政的管理。此後,無論《我的奮鬥》版稅,還是國家元首薪俸,都不繳稅。

據報導,他一生從《我的奮鬥》取得的收入可能超過1,200萬帝國馬克;另因授權肖像印在郵票上,至少再賺5,000萬帝國馬克。

從所得稅爭議,看租稅法治的崩解

這段歷史最值得深思的,不是希特勒究竟賺了多少,而是稅務機關對待同一納稅人的態度,如何隨政治權力而變。

1925年的他,還得回答稅務官員問題、說明汽車資金來源,並證明費用與所得的關聯性。

1933年後,他可以不經查核直接扣一半收入;到1935年,連已確定的鉅額欠稅都能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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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Sven-Felix Kellerhoff, “Brauner Bestseller: ‘Mein Kampf’ brachte Hitler Millionen – steuerfrei,” Die Welt, 25 September 2015.
原文:https://www.welt.de/geschichte/zweiter-weltkrieg/article146837543/Brauner-Bestseller-Mein-Kampf-brachte-Hitler-Millionen-Steuerfrei.html

Prof. Stefan Huang
Prof. Stefan Huang
Associate Professor in Tax and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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