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大企業通吃租稅優惠
摘要自:大企業優勢 通吃租稅優惠,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2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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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111年8月18日發布的108年營所稅結算申報家數共93萬2,341家,營收淨額約64兆元,全年所得額約4兆元,扣除免稅所得及虧損扣除額後,課稅所得額約2.9兆元,應納稅額約5,544億元。
- 108年度營所稅統計專冊,觀察對企業租稅減免,將近100%的獎勵免稅所得、九成八的投資抵減稅額,集中在營收淨額5億元以上的大型企業。租稅減免享受情況如下:
(圖片來源:翁至威,經濟日報)
- 財政部分析,由於租稅減免常涉及投資與研發,大企業投資、研發支出較高,較能適用租稅優惠。
- 縣市分布台北市申報家數占比雖僅二成,貢獻了四成七的營收淨額、三成六的課稅所得及應納稅額。另外,新竹科學園區位於新竹市,電子業、電子零組件製造等科技業集中,新竹市的獎勵免稅所得占比達到全台的九成之多。
個人解讀企業獎勵免稅所得數字
- 符合刻板印象-租稅獎勵由大型企業,且從事高科技的電子與生技產業享受。
- 參考台積電2019年度財報網址,稅前淨利為新台幣3,898億元,所得稅費用為445億元,有效稅率為11.3%。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20%,也就是說台積電繳了稅率一半多一點點。由於遞延所得稅負債只有3.44億元,可知那8.7%的差額應該就是高科技的稅賦獎勵,到推回去約為331億元(3898*20%-445-3.44)。=>當年度台灣民眾用稅負補貼了台積電331億元,大約是11億美元左右,另可對照此兩年台積電資本支出各為150億美元上下。
- 誠如財政部所指出,「由於租稅減免常涉及投資與研發,大企業投資、研發支出較高,較能適用租稅優惠。」或者說,這類研發投抵本就是朝向這些高科技、生技大企業。
- 至於中小企業呢?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也有研發投抵:
「為促進中小企業研發創新,中小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以下列方式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一經擇定,不得變更:
一、於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二、於支出金額百分之十限度內,抵減自當年度起三年內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 BUT為什麼中小企業在租稅優惠享受的統計數據上鳳毛麟角呢?會不會是因為:
- 中小企業申請的門檻過高?相關規定好像沒有設門檻。
- 中小企業申請手續繁瑣,對照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以及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兩邊的申請手續規定內容相當一致,換句話說,對中小企業的申請程序要求與大公司一樣。
- 如果兩邊申請程序要求一樣,中小企業的財務透明度要求也會與大公司一樣的話,適用「擴大書審」習慣了的中小企業也就比較拿不出可以被檢視的財報,更別說申請金額少,申請的程序成本與要求,卻差不多的話,自然中小企業也懶得提出。
- 最終,納稅人的錢大把繼續補貼高科技的大公司,這樣基本架構也就可以期待斷不了,再數十年不變,高科技業當然養成「沒給租稅優惠,我幹嘛研發」的慣老闆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