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查準中分年攤提的企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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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資料來源:長期廣告費 須分年攤提,2022/01/02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6004799?from=edn_subcatelist_cate

  • 若為一次性支付數年廣告費,應分年攤提,不能在支付年度一次全部列為費用
  • EX甲公司為推廣新產品,自2018年12月1日開始租用產品銷售商營業地點外牆,搭建新產品廣告看板,一次給付場地管理人及廣告製作費408萬元,連續兩年刊登廣告
  • 國稅局表示,依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這筆廣告費支出應依約定期間分兩年攤提,甲公司申報107年度營所稅時,只能列報一個月廣告費17萬元(408萬元×一個月/24個月),其餘391萬元應遞延到108及109年度列為費用,不能全額列在107年度營所稅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具有遞延性質之費用攤提規定

  • 77條修繕費:租賃物之修繕費,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之營利事業負擔者,得以費用列支。其有遞延性質者,得照效用所及在租賃期限內分攤提列。
  • 78條廣告費:彩牌及電動廣告其係租用場地裝置廣告者,依其約定期間分年攤提。
  • 89條書報雜誌:購入與本事業有關之書籍,得列為費用,但自願按年攤提者,其耐用年數確定後,不得變更。
  • 96條繳付電力線路補助費:應按約定使用年限分年攤提;其未約定使用年限者,按五年攤提;其屬租用者,亦同。

個人淺見-遞延性質費用攤提不限於營所稅查準所特別列出來的款項

  • 營所稅稅基計算以財務會計為原型,再依據所得稅法明文規定及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調整為稅務所得。
  • 財務會計準則對具有遞延性質之費用,應視合約期間與效用進行跨期間的攤提,例如第83條保險費關於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應轉列預付費用科目,下一年度即應從預付費用科目,轉列為費用科目,此亦屬遞延性質費用的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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