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歐盟的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
- 氣候變遷問題已造成極端氣候的出現,為防止全球暖化持續升溫-增長幅度至 5攝氏度,IPCC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建議在21世紀中期達到碳中和是必要的,該目標同為《巴黎協定》所規定。
- 2019年12月,歐盟《歐洲綠色政綱》提出於2050年達到碳中和。2021年6月24日,歐盟議會正式通過新氣候法,讓2050碳中和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將2030年減少碳排放量之目標提升至55%。
相關名詞解釋
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
可稱為「淨零碳排」(net-zero emission),意味在「碳匯」(carbon sink,是儲存二氧化碳的天然或人工「倉庫」)中,碳吸收量與碳排放量間相互抵消,達到平衡,而消除的碳會儲存於碳匯中-又稱「碳吸存」(carbon sequestration)。
碳排放指國家、企業、產品、活動直接或間接排放之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
以碳匯實現碳中和
- 碳匯為任何碳吸收量多於碳排放量的系統。主要天然碳匯為土壤、森林與海洋。據估計,天然碳匯每年可消除5至11GT的二氧化碳。迄今為止,無任何人工碳匯擁有足夠的規模,可以能對抗全球暖化。
- 碳匯中的碳可通過森林火災、土地開發、森林砍伐而重新釋放至大氣中,這也是為何須透過減少碳排以實現碳中和的原因。
碳補償機制(carbon offsetting)
- 於一地區減少碳排,以抵銷另一地區的碳排。透過投資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或其他清潔能源與低碳技術可實現此目標。
- 歐盟的ETS(Emission Trading System排放交易體系)為一碳補償機制的例子。
- CBAM(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碳邊界調整機制)對進口之貨物收取碳邊境稅,防止歐盟之企業將生產移至碳排相關法規較寬鬆之國家。
參考資料來源:
What is carbon neutrality and how can it be achieved by 2050?, EU Parliament,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headlines/society/20190926STO62270/what-is-carbon-neutrality-and-how-can-it-be-achieved-by-2050
本文由北商大財稅系黃士洲老師與國際商務系謝雅文同學一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