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最新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每人32萬元,今年度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可望上修至19.2萬元,相較去年水準,調幅達一萬元,將於2022年5月報稅適用。
符合條件的四口之家以稅率百分之五來試算,有望省稅二千元,估計有逾二○五萬戶受惠。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規定:
- 納稅者為維持全戶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 基本生活費是依據主計總處所公布,最新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來換算。
- 申報綜所稅時,可以依據每年度公布的基本生活費,乘以全戶人口數,算出免納所得稅的額度。
減稅小確幸又來了 基本生活費擬增至19.2萬,2021-08-14 聯合報 / 記者程士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