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分析
習大大的共同富裕,三個分配手段:(1)市場經濟分配;(2)稅收與社保支付的第二重分配;(3)出於自願、道德性地慈善分配。
中國稅法學者指出,稅收分配上可能會加重直接稅(所得稅、房產稅),同時開徵遺贈稅。
中國若開徵遺贈稅,對於在中國擁有資產的台商,一方面中國的財產被精確掌握,無從躲避,另一方面台灣、中國均採屬人課稅主義,極有可能造成雙重課稅/剝皮兩次的情況。
新聞摘要: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日前提出「共同富裕」說法(8/17中共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並將此目標列入中國現代化的核心特徵,並要求「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中共中央財經會議指出,除了要構建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正文指出,市場經濟在初次分配中起著基礎性作用,但每個人機遇、稟賦、資源等不一,初次分配後個人收入差異較大,其次需要政府通過「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手段來對收入進行調節,促進共同富裕。「慈善」等第三次分配可以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施教授認為未來相關稅制會進一步改革,提高直接稅比重,完善相關稅種。下一步可能會儘快開徵房地產稅,讓房子越多、價格越貴的富人則需要承擔更多的房地產稅,起到收入分配調節與房價調控效果。另也有可能考慮開徵遺產稅。
資誠段會計師指出,中國多年前開始研究遺贈稅可行性,草案早已完成,只是屢遭擱置,現在中國稅務監管稽查工具更完備、先進,對有形與無形資產更加精確掌握,且在外匯依舊嚴格管制下,遺產及贈與稅一旦開徵,對中國高資產者將有重大影響。
資誠徐會計師進一步說明,若未來中國僅採用對其國民課稅(屬人主義),且無境外已納稅額可申請扣抵的規定,對於經常居住中國的台商(以及同時在雙邊構成稅務居民身分的台商)而言,恐產生兩岸遺產(與贈與)稅的雙重課稅。
來源1:中國大陸加大以稅收調節貧富差距力道 台商須關注稅改方向,資誠2021-08-19
來源2:大陸力促共同富裕 專家建議開徵遺產稅、房地產稅 2021/08/24 旺報 葉文義
來源3:習近平提「共同富裕」恐成劫富濟貧 浙江擬建收入財產系統 2021/08/20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