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輸國際官司之後,印度國會撤銷了回溯1962年課稅的法案

2012年的知名的Vodafone BV案件,印度最高法院判決印度無權針對境外股權的移轉,課徵資本利得稅,即便該境外股權的移轉變更境內資產的持有與控制關係。

 

印度國會隨即在2012年5月28日生效新法,規定境外股權的移轉,若其股權有相當部分的價值源於印度境內資產的話,印度稅局有權課稅該法並溯及既往至1962年4月1日,也就是印度導入企業所得稅起,生效適用(沒看錯,真的是溯及既往課稅50年)。

 

後來在2017年3月新德里上訴法院依照上開溯及50年的稅法規定,判決一家英國公司敗訴。該英國公司移轉自身持有100%的境外A公司給另一家持有100%的印度B公司,境外A公司的資產主要是印度境內的石油與天然氣資產。即便英國公司主張,這是集團控股架構的重整,不涉及第三人,法官依然認為納稅義務人移轉甲公司股權至乙公司所產生資本利得,依法應於印度課稅

 

溯及既往至1962年的課稅規定造成了不少稅務訴訟,以及外國投資者忌憚印度稅務法令的穩定性。印度國會(Lok Sabha)在2021年8月6日通過修正案,取消溯及既往的規定,以當初境外股權課徵資本利得稅立法的2012年5月28日作為基準日,並且將過去溯及既往補稅的案件,加計利息退稅。

 

印度報導有分析,上開所得稅法取消溯及既往的修正,是在印度打輸兩場在海牙與新加坡國際官司要賠給法國公司與英國公司上千萬美金的稅款與利息,還導致印度政府海外資產被查扣

資料來源:Lok Sabha clears bill to bury retrospective taxation,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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