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實行不動產登記完全電子化與一站化服務,由買賣雙方拜訪公證人(Notary Public),由公證人線上完成不動產登記查核、買賣契約公證以及移轉登記。2021年7月更進一步放寬因為地域偏遠或疫情緣故,當事人無法親至公證人事務所者,公證人執行職務的地點亦可被視為公證人事務所,當事人在國外時,亦可遠距進行公證程序。
立陶宛關於不動產取得的變更登記過程,分為三個步驟:
- 不動產交易的一開始,公證人必須線上核實及修正不動產地籍登記之資料,需時不到一日;
- 與買賣雙方進行買賣合約的公證,需時為1日;
- 買賣雙方合約完成公證,公證人會立即在地籍登記系統線上登記(需有數位簽章)新的所有權人,而所有權的更新,最快將在不晚於1個工作日之內,呈現在不動產登記系統;一般情況約在10天左右完成,若當事人願意額外支付規費3成登記規費的話,可以提前到3個工作天完成,如果支付額外5成登記規費,則可提前到2個工作天完成,如果支付額外1倍的登記規費,則可縮短在1天內完成登記。
辦理不動產產權移轉的公證,所需資料如下:
- 買方/賣方公司章程
- 公司董事長長授權書
- 合約各方代表的個人身份證明
- 若出售的不動產的帳面價值超過公司法定資本的 1/20 或任何其他價值公司章程,則需董事或董事會之決議
- 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批准董事會或董事批准之決議
- 土地地籍圖
- 賣方不動產所有權的文件證明
- 能源績效證書(若建築物能耗低或不供暖氣,則不需要提供能源證書)
- 其他文件,如果根據實際情況要求
公證與登記規費負擔
公證人收取的公證契約費用與政府地籍登記費用的計算,係以登記不動產的市場價格計算。
公證費用:標的不動產契價的0.45%,最高不得超過5,792歐元(如果標的不只一個,最高不超過14,481歐元)
登記規費:
- 建物部分的規費:建物價格未滿45萬歐元,登記費用38歐元;建物價格介於1.45萬歐元至23.2萬,超過1.45萬歐元部分*萬分之5歐元;建物價格介於23.2萬元至87萬歐元,超過部分加徵萬分之55;建物價格超過87萬歐元的部分,加徵萬分之5。
- 土地部分的規費:土地價格超過2,900歐元的部分加徵千分之3;超過29萬歐元的部分加徵千分之2。
立陶宛的不動產移轉手續明顯不同於我國,立陶宛境內不動產的買賣與移轉,係透過公證人一站式辦理,由公證人一手包辦不動產產權狀況查詢、契約公證以及登記過戶。以十萬歐元的土地與建物來看,公證費用加上登記規費,大約在1200歐元上下,與台灣情況相當。
立陶宛不動產登記程序在一站式服務之下,需時約10~12日,與我國不相上下;但容許當事人額外支付登記規費,加速登記程序,則為我國所無。
(本文由台北商業大學黃士洲副教授與貿易法律實務與談判學程詹玉凰碩士生共同整理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