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2021-07-01 23:35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5572611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120/ch04/type2/gov30/num16/Eg.htm
(一)實價登錄2.0 2021/7/1起上路的實價登錄新制,有5大重點:
1、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須完整揭露。
2、預售屋須在銷售前申請備查,且在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
3、增訂機關查核權,並加重屢不改正罰責,最重可按次罰新台幣100萬元。
4、全面納管紅單交易,並禁止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5、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若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直接按戶、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二)房地合一稅2.0 2021/7/1上路的房地合一稅新制,有4大重點:
1、延長個人短期持有不動產適用高稅率的時間,買賣持有2年內的不動產將課徵45%的重稅,超過2年、未逾5年者課徵35%稅率,超過5年、未逾10年者適用20%稅率,持有達10年以上則一律適用15%稅率。
2、境內外法人買賣不動產將比照個人課稅,並會依照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
3、課徵對象擴及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
4、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並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案件,只能以成交價3%、上限新台幣30萬元作為費用。
個人淺析
個人粗略觀察財政部頒布的「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心得如下:
- 大部分規定延伸既有的房地合一課稅規則,例如過戶日作為權利義務基準日,繼承、遺贈與夫妻贈與持有期間的接續。
- 新增部分針對預售屋、股權、市地重劃的基準日、成本、淨值計算等。
- 有關於房地合一稅的減項:分為成本(包含取得成本與資本化的支出-過戶稅費+耐用超過兩年的改良)與費用,費用部分則限於交易費用,至於持有房地期間所支出的管理費、貸款利息、持有稅與水電等,則屬於「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列為費用減除。」
- 有關特定股權交易的規定,我認為未來個案爭議會比較大:先進先出、淨值計算與避稅安排之認定等。
- 針對跨國特定股權交易事件,作業要點沒考慮到重複課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