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擴大應對3:雇主要求特休換防疫照顧假 勞部:最高可罰100萬 By Prof. Stefan HuangIn 家族辦公室, 跨國稅務議題, 跨國貿易議題Posted 十月 28, 20210 Comment(s) 2021-05-17 15:07中央社 新聞摘要 雙北今天宣布高中職以下停課至28日,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勞動部解釋,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准假,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可處2萬至100萬元。 新北市政府表示,勞工家長有12歲以下兒童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要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都應予准假。 「防疫照顧假」是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防疫照顧假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