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告不贏 亞馬遜不用補稅

2021-05-13 01:05 經濟日報 

2021-05-13 Reuter: Amazon wins $303 mln court fight in blow to EU tax crusade 

亞馬遜案判決相關資料連結

概要分析

  1. 執委會與電商巨擘亞馬遜的補稅訴訟案,歐盟普通法院12日判決亞馬遜勝訴,不須向盧森堡政府補繳5億歐元(約3.03億美元)稅款。
  2. 歐盟執委會在2017年指控盧森堡政府不當授予亞馬遜稅務優惠,讓亞馬遜繳的稅比當地企業少了四倍;亞馬遜異議,並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
  3. 這是歐盟執委會接連訴訟失利,也代表歐盟執委薇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打擊選擇性稅收優惠協議的努力再次受挫。
  4. 去年7月,法院裁定執委會未能證明愛爾蘭政府授予蘋果公司(Apple)不當優惠,蘋果因而也不需補稅13億歐元稅款,執委會已上訴,並研議各種措施,加強打擊不公平市場競爭行為。
  5. 儘管在亞馬遜的訴訟案中落敗,維斯塔格並未全盤皆輸;歐盟普通法院12日在另一起訴訟中,判決法國天然氣蘇伊士集團(ENGIE SA)敗訴,須向盧森堡補繳約2億歐元稅款
  6. 路透社評論:亞馬遜與蘋果訟案的敗訴,或許代表維斯塔格針對個別跨國公司採取[個案調查](case by case investigation)的方法,並無法解決跨國公司避稅問題;歐盟立法者認為毋寧應採取系統性的方法,例如稅務資訊交換、國別報告,並推動如美國拜登政府所主張的21%跨國企業最低稅負制
  7. 其實,維斯塔格的個案調查與補稅並非徒勞無功,事實上也改善了比利時、愛爾蘭、盧森堡與荷蘭等國家原有的租稅措施(按:例如這些國家的稅務居民認定機制,間接淘汰掉愛爾蘭三明治)。
  8. 分析亞馬遜歐洲公司過去三年的財報,發現其帳上雖有1040億歐元營收,但仍申報虧損,不用納稅,其背後原因正是支付鉅額的無形資產授權使用費,給具有免稅身分(混和錯置)的合夥組織,這樣的企業架構讓亞馬遜在歐洲十年來平均應納稅額不到千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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